萤石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萤石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欧洲国家的信用担保制度-【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15 12:40:45 阅读: 来源:萤石厂家

德国、法国、瑞士、英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实行信用担保的机构很多,综合起来,这些国家实行信用担保的主要特点在于:

1、贷款担保业务少,担保与保险划分不明显。欧洲国家担保和保险区分不明显,他们认为担保是保险的一种,两者没有明显性质区分,只是操作形式有所不同。一般意义下,担保是对特定用户给予的信用,因此领域较窄,承担的责任较大,风险度高。保险险种多,市场领域宽,风险不大。欧洲担保或保险的主要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一般信用担保,包括出口信贷担保、进口信贷担保、招标担保、维护服务担保、执照担保、关税担保。二是履约担保,包括建筑合同担保、供货合同担保、付款合同担保、银行间的偿债担保、贷款担保(业务量很少)。三是雇员忠诚担保,包括对公司员工、个别员工、关键位置人物、关键人物发生严重违规违纪或者偷窃公司财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由担保人负责赔偿。

2、具有规避风险的再保险制度。欧洲大多数国家的保险市场已经或者正在趋于完善。从组织体系看,担保或者保险机构与再保险机构、银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每一个担保或者保险公司都购买一个或一个以上再保险公司的保险,再保险公司与保险机构往往互为股东,互相关联、关系密切。从操作方式看,担保的风险规模决定于购买再保险的能力。购买的再保险越高,自己承担的风险范围越小,反之,保险机构自己就要承担高额保险。

3、泾渭分明的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欧洲某些担保机构既承做政府支持的政策性担保项目,也有公司自营的商业性担保项目。政府项目决策权在政府,由公司代表政府做业务,赔付由政府承担,或者政府定期给公司注入资金补偿公司损失,一般不需要再保险。公司自营项目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并通常由私有的再保险公司分散风险。两种担保业务泾渭分明,公司设立两个帐户,互不干扰。

贵港隔音毡

等离子氩弧焊机

兰州变压器

深圳回收索尼Z4手机液晶电容屏长期收购步步

朱砂莲